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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暂行规定(修订)

来源/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浏览次数:(7791) 发布时间:2020/06/30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假期原则上要求回家度假。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路途遥远难以回家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需填写《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附表一:一式三份)和《三明学院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自律协议书》(附表二: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同意,各学院汇总填写《三明学院留校学生信息登记汇总表》(附表三:一式两份)后,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审批备案。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校内各单位辅助管理、集中学习辅导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凭相关学院(部门)的证明统一到宿管中心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手续,并统一填写《三明学院留校学生信息登记汇总表》。

四、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和中途希望回校住宿的学生,均需在每学期学校规定放假之日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审批上报报学生宿管中心。

五、日常管理以“谁批准同意,归口谁管理”为原则,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六、为保证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原则上要求集中安排住宿,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房间。其余房间将在放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封闭,并断水断电。组织单位应安排教师负责住宿管理和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学院领导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赶到现场。并对留校的学生要进行宿舍防火、防盗、防骗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七、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自觉遵守《三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电,自觉缴纳电费,做好宿舍卫生等工作。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除取消其留校资格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八、后勤部门按实际用量收取假期住宿产生的水电费,由住宿的学生集体负担,不享受限额免费的优惠待遇。

九、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假期留校负责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十、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