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7号),经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补充认定黄杰等33人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并予以补发2020年3月至7月国家助学金。其中,黄杰等23人为新认定特别困难;林亚妹等10人原认定为困难,现调整为特别困难。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新认定特别困难(23人)
教育与音乐学院(2人):黄杰、左垚
经济与管理学院(2人):黎亚静、倪一铭
艺术与设计学院(9人):梁海彬、张艺彬、吕莹、黄垠鑫、罗邦算、任寻、郁东强、郭元元、蒙成林
信息工程学院(1人):张小芳
机电工程学院(3人):孙永兵、陈浩、张旺
建筑工程学院(4人):覃丹、王超、田茂海、林长标
文化传播学院(2人):曾祥秋、谢博文
二、原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10人)
信息工程学院(3人):林亚妹、王晓琪、黎振霖
机电工程学院(1人):李海锋
资源与化工学院(1人):苏锦秀
建筑工程学院(2人):罗素英、刘雪
海峡理工学院(2人):肖梅婷、陈晓玲
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1人):郭如婷
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12日
咨询电话:学生工作处(电话:8398809)
监督电话:监察审计处(电话:8399682)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