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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浏览次数:(7185) 发布时间:2020/06/30

 根据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新生能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学校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请对象:三明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绿色通道”是指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学费,学校为保证他们顺利入学而实行的学费缓交制度。学生在缴清住宿费和代办费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手续进行入学报到。

1.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

2.父母双方残疾,丧失劳动力,无其它经济来源者。

3.父母一方已逝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4.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5.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者。

6.其他原因的家庭经济困难者。

第三条  办理程序:

()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乡(镇、街道)级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困难证明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乡镇民政部门的特批证明,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经济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事件发生材料),在学院报到点向辅导员提出办理申请。

()填表:  辅导员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三明学院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并由学生现场填写。

()审查:  辅导员根据新生入学档案、相关证明材料、访谈情况,在《三明学院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审批:  经二级学院领导直接审批,学生持审批后的《三明学院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到校计财处办理注册手续。

(五)备案:二级学院学生科,将审批过的《三明学院学生学费缓交审批表》汇总登记造册,加盖公章,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四条  其他:

()新生报到期间,由二级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地点,明示标志,负责“绿色通道”的具体工作.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本着“以生为本”的原则按照迎新工作“有序、高效、快捷”的要求,及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报到手续。

()学费缓交期限为一年,学生应在每学年结束前缴清。

第五条  本办法由三明学院学生工作部()计财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